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主要职责(百度百科)

2012-02-10 22:25 作者: 江志英 评论: (0)   浏览:(625)

 

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的主要职责

  1.负责对本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市委的指示、决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。
  2.负责对本市教育改革发展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向市委、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,或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。
  3.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,并进行监督检查;指导本市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、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党的建设工作。
  4.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理论宣传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本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。
  5.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。
  6.统筹管理本市教育系统的人才工作;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,协助市委负责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,协助中央及有关部委负责双管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,负责本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所属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。
  7.负责北京地区教育系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,综合协调处理不安定事端、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。
  8.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保密工作。
  9.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直属直管单位离退休工作。
  10.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